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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重申国际海峡航行自由,新加峡航行自行权拒绝与伊朗谈判通行权】

⑴ 新加坡外交部长在国会上表示,坡重判通该国拒绝与伊朗就霍尔木兹海峡的申国船只通行安全或通行费率进行谈判,强调坚持不选择立场的际海绝伊原则。

⑵ 部长指出,由拒通过霍尔木兹海峡是朗谈各国的权利,而非沿海国家的新加峡航行自行权特权,通行不需要许可或支付费用,坡重判通所有国家的申国船只均有权通行。

⑶ 这一权利体现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际海绝伊新加坡为该公约的由拒签署国和批准国,公约第44条明确规定沿岸国不得妨碍过境通行,朗谈亦不得中止通行。新加峡航行自行权

⑷ 部长重申了新加坡在国际航行海峡使用上的坡重判通一贯立场,指出霍尔木兹海峡、申国马六甲海峡与新加坡海峡均为国际航行海峡,过境通行权属于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

⑸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与船东及在波斯湾运营的船只运营商保持密切联系,并在国际及区域层面与相关方探讨提升船只安全通行的潜在机会。